0月10日18时10分许,江苏无锡一高架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
经现场搜救确认,桥下共有3辆小车被压,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无锡市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成立事故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交通运输部专
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
经初步分析,桥面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目前,该事件的涉事货车及其所属公司因严重超载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10月11日,记者在涉事运输企业无锡成功运输有限公司门口看到,一名白衣女子被警方带走。后经现场人员证实,该女子
为该企业法人代表及最大股东刘建萍。企业目前已经封闭,员工已经被清理至企业外部。
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安部法制局:
《关于对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严重超载情形如何认定的请示》(公法〔2011〕1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同意,我们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严重超载”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五项: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三、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提醒各位货车司机及其运输公司,不要为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大肆超载。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